一、结算方式
非南通市参保人员在南通市异地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以现金结算,按参保地法规核报,具体报销事宜请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二、参保人员门诊就诊
暂停划卡期间,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先全额支付相关费用,待新平台启用后,在本年度工作日内(2021年12月31日前),携带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医院收费票据、门急诊费用清单、处方底方或病历资料等至市内各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按法规核报。其中,参保人员在设有医保服务站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可携带相关报销材料至其医保服务站按法规核报。
市区设有医保服务站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通市中医院、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南通市肿瘤医院、南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南通市口腔医院)、南通瑞慈医院、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南通市老年康复医院、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
三、南通医保卡暂停划卡结算
因切换上线我国医保信息平台,2021年11月19日18时至11月22日8时,南通市暂停医保划卡结算。建议大家错开,停刷期间合理安排就诊购药时间。
【拓展】
南通医保卡暂停结算买药怎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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