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申请方式
第一种: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第二种:通过互联网等途径。
备注:
1、灵活就业人员失业后,可按法规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通过互联网等途径办理失业登记。
2、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凭本人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失业登记等材料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通过互联网等途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待遇申领所需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失业的,可以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法规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不含省外户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就业需求的。
灵活就业人员由灵活就业状态转为失业状态时,应按法规办理失业登记,并办理停止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