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失业生育补助金领取条件
本市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分娩的,符合计生的,可以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补助金额为本人三个月的失业金。
(相关资料图)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领取生育补助金必须为女性;
2. 出生证的分娩日期必须在该女性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内;
3. 符合计划生育(系统比对其生育的子女有“生育证”记录);
4. 必须办理出生证明( 系统比对其生育的子女已办理“出生证”);
5. 社保卡已设置密码并绑定手机号码。
6. 有本人的厦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作为领失业保险生育补助金的账户)。
厦门失业生育补助金申请材料清单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福建省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
③出生证
注意:系统内无出生证明信息和计划生育信息的,需提供纸质资料。 如果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④本人有银联标识的厦门市的储蓄卡(作为领失业保险生育补助金的账户)
温馨提示:符合条件的课携带个人身份证和厦门开户的银联银行卡按失业前单位的社保分工规则,至市或区社保中心办理。办理成功后每月23-25日通过银联转入失业人员个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