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一)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额。2021年度缴存基数上限按25,134元执行,下限参照职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3,368元执行。
(二)职工月平均工资额计算口径
职工月平均工资额=职工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数
职工年工资总额按照《国统局关于认真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规》的通告》法规计算,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计提基数的通告》(徐财预〔2019〕16号)法规计算。
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时应“四舍五入”到元。
拓展:
徐州住房公积金缴存转移
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含帐户合并)
1 、本市转移(含帐户合并)
①相对人持《住房公积金转移告知书》分别到转出单位和转入单位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并按要求填写完整。
②相对人持填写完整并加盖印鉴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告知书》到委托银行办理转移(含帐户合并)业务。
2 、异地转移
①相对人持《住房公积金转移告知书》到转出单位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并按要求填写完整。
②相对人需要提供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收证明、本人的转移申请、身份证复印件(均一份)。
③相对人持填写完整并加盖印鉴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告知书》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归集处办理审核手续。
④审核后,相对人持《住房公积金转移告知书》到委托银行办理转移及转帐业务。
⑤转入的,应在职工帐户设立后由归集处出具接收证明后到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