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地户口成年人:社保卡、户口本、身份证
2、本地学生儿童(18周岁以下):社保卡、户口本、父母身份证
3、外地学生儿童(18周岁以下):社保卡、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符合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或父母非本市户籍且未参保的本市职工医保的外地及户籍中小学生)
须知:新生儿(12个月内)需要提供出生证;父母非南京市户籍且未参保的本市职工医保的外地及户籍中小学生,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参加南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未续缴次年医疗保险费的,可补办缴费。
补办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设立等待期,等待期为3个月。参保人员按时足额补缴年度医疗保险费后,自补缴费到账次月起3个月后再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