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
符合零星报销的参保居民可到户籍或居住地的基层经办机构办理。
职工医保零星报销申请材料
1.医疗费用的医保结算票据(异地提供医疗费用票据)原件
2.按申报费用性质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住院:出院小结、医疗费明细清单;
门特、门慢:门诊病历、医疗费明细清单;
门统:医疗费明细清单;
抢救:门诊病历、医疗费明细清单、出院小结(或死亡证明)。
提醒
以上材料都将留存入档,除医保结算票据(异地就诊医疗费用票据)须提供原件自留复印件外,其余材料可提供复印件。不符合报销条件的申报材料将退还至申请人。
注意:
报销材料请自留复印件,办理报销前请开通本人南京市民卡银行卡功能。如持省卡,在基层经办机构办理时提供本人开户银行及银行卡号。 柜台受理零星报销材料时,打印的零星报销登记表上会显示支付方式和银行账号,如需修改银行账号的,办理时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