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办理流程
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提取人员
职工、配偶、同一本户口簿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子女配偶)
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镇级以上城市建设规划部门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或相应的规范或建造(翻建、大修)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一年) 原件;
3.如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4.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友情提示
1.提取额度为相关票据(证明)开出当月的余额扣除按最新工资基数得出的一个月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
2.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并提供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和委托人指定银行有效借记卡(已经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无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