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深户个人缴费的参保人可以享受待遇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
1、法定的产前检查费用;
2、终止妊娠的费用;
3、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
4、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5、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如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报销待遇
生育的医疗费用:
① 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法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② 单胎顺产:2700元;
③ 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④ 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的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36元,含节育器费
2、流产术(压吸宫):每例102元
3.流产术(钳刮术):每例180元
4.中期妊娠引产术: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