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范围
在中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
?模式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享受税收优惠的基础。
参加人可以用缴纳的个人养老金在符合相关法规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依法符合相关法规委托的销售渠道(以下统称金融产品销售机构)购买金融产品,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参加人应当指定或者开立一个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个人养老金缴费、归集收益、支付和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可以由参加人在符合相关法规的商业银行指定或者开立,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相关法规的金融产品销售机构指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其权益归参加人所有,除另有相关法规外不得提前支取。
参加人变更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时,应当经信息平台核验后,将原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移至新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并注销原资金账户。
?缴费水平
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人力资源社保部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税收
我国制定税收优惠,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并依规领取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投资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相关法规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参与个人养老金运行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由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确定,并通过信息平台和金融行业平台向社会工布。
?个人养老金领取
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我国相关法规的情形,经信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领取时,应将个人养老金由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转入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