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怎么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相关公式如下:
单位缴存部分=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公积金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部分=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公积金缴存比例
月缴存额=单位缴存部分+个人缴存部分
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武汉地区法规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高于上一年度武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
单位每年应当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当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工资总额组成按国统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规确定。
缴存比例:
武汉地区企业单位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武汉地区非企业单位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8%;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比例均不得超过12%。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