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失业保险金不领取就作废了吗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是什么?
1.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这是最主要的条件。参加失业保险,是指失业人员原来在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并非新生劳动力,如不是刚毕业的学生。参加失业保险,必须履行缴费义务,即缴费基数、费率和缴费时间缴纳失业。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一般来讲,中断就业的原因分为两种:非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因自愿离职而导致失业。国际通行做法是将自愿中断就业的人员排除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范围之外。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经程序,目的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进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程序的重要标志。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还须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金不领取就作废了吗?
失业金不领取不会作废,失业金在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中占很小一部分,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是根据缴纳年限来计算的,累计缴纳的年限越长,领取失业金的时间就越长,失业金发放后会保存在参保人领取账户里面,不会过期。
如果你离职后的60天内未申请失业金,过期就不能申请失业金了。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需要重新计算缴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