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办理条件
凡符合我市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商业贷款法规的自然人,且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1. 《存量房合同签约证明》中房龄不得超过20年。
2. 《存量房合同签约证明》中买受人如有产权共有人,共有人须为配偶、未成年子女。
3. 《存量房合同签约证明》中出卖人或产权共有人须年满18周岁。
备注:该业务目前仅在市区开展。
申办材料
1. 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2.借款申请人(买方)及配偶的身份证明原件,户籍证明原件、婚姻证明原件(结婚证、离婚证、《婚姻状况声明书》(贷款面签现场填写))、家庭名下含未成年子女的房产信息情况(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查询或部门之间函询验证);
3.卖方及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婚姻证明原件(结婚证、离婚证、《二手房贷款卖方婚姻状况声明书》(贷款面签现场填写)),《房屋同意出售承诺》及《不存在争议承诺》原件;
4. 过户前的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土地证系未分割的,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缴交证明原件);
5. 洛阳市《存量房合同签约证明》原件、《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证明》(托管协议)原件;
6. 首付款监管资金到账有效凭证原件;
7. 《存量房交易核定计税价格告知书(住宅)》原件;
8. 契税完税凭证(第一联)原件;河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联)原件;
9. 评估报告原件2份(其中商业银行1份,担保公司1份)
10. 买卖双方农行银行卡;
11.借款申请人(买方)、配偶及共同还款人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薪资收入证明原件、近3个月的银行流水(月收入超5000元提供且加盖银行业务章)各2份(其中商业银行1份、担保公司1份);
1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1份(市民之家5楼公积金窗口领取);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申请表》一式1份(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分行二手房贷款中心领取)、《个人住房担保申请表》一式1份(市民之家5楼贷款抵押窗口领取)。
温馨提示:
1. 请按照上述顺序逐套整理好资料,贷款面签《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及《商业银行借款合同》时以上所有要件需要核实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