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法规,市民可以获得实际发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护理费按照统筹地区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进行计算)、工伤医疗期工资(即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各项鉴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法规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我国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广东省内异地就医费用报销工伤职工省内异地就医费用包括什么?
广东省内异地就医费用报销工伤职工省内异地就医费用按照“执行全省统一的工伤保险目录和就医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价格标准”报销。
其中工伤保险目录指的是:广东省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住院服务标准、医用耗材目录、工伤康复服务项目目录、辅助器具目录;就医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价格标准为收费标准、诊查费和床位费支付限额。
省内异地就医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优先采取联网结算方式结算,工伤职工只需要支付个人自付费用;不能联网结算的,采取零星报销方式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