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医保个账资金转移或提现如何申请?
符合下列情况的参保人,可在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保个账资金转移或提现。
一、办理情形+办理材料:
情形一:参保人已将保险关系转出本市的。
申请需提供如下资料:
1、参保人的社保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3、《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或提现申请书》。
4、如有代办的,提供代办人的社保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情形二:参保人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出国(境)定居、外籍参保人回国工作已经办理退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业务的。
申请需提供如下资料:
1、参保人的社保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返还核定表》。
3、《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或提现申请书》。
4、如有代办的,提供代办人的社保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情形三:参保人死亡或失踪等原因被相关部门注销户籍的。
申请需提供如下资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死亡相关证明(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殓葬证等)或因失踪注销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或提现申请书》
4、如参保人死亡后银行账户已注销的,代办人须提供公证证明或《继承人承诺书》及继承关系证明材料,其医保个账资金可划拨至继承人账户
5、如有代办的,提供代办人的社保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结时限:
该项业务承诺办理时限为即时办结。
三、注意事项:
参保人办理了医保个账资金转移或提现核准手续之后,其社保卡(医保卡)医保账户余额可通过发卡银行转账或提现退还给本人。参保人凭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或提现确认单》、社保卡或医保卡原件到开户银行办理医保个账余额退还业务。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保卡(医保卡),其医保个账资金无法划拨的,经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可将参保人已配账未划拨的医保个账资金划拨至参保人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