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分娩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符合我国、省、市计划生育相关法规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生育保险异地报销比例是多少
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异地生育保险报销多久到账
根据生育保险法规,生育津贴必须由用人单位进行申领。企业必须在女职工回生育次月的20-25日,在社答保中心财务部扣款后携带法定资料前往当地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一般在申领月份的次月中下旬生育津贴款项到达单位账户上,再由单位支付给个人。简单来说就是办完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的次月中下旬生育津贴能报下来,能到账。
引产后生育险怎么报销
1、流产医疗费用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保局同医院定额专结算(超过1万元属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2、产假津贴
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怀孕不满2个月,产假天数15天;怀孕不满4个月,产假天数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产假天数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产假天数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