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育保险参保人累计参保年限陆续达到1年时间的,参保人可在市社保局官网申请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
报销范围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即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我国法规的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
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章法规的其他项目费用。
报销条件及材料
一、报销条件
申请报销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职工参保次月起即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申请报销或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注意事项:
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在2021年10月1日之前的,仍适用旧《生育法规》。
二、报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验原件(港澳台人员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2、医院收费收据 收原件(由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印制的原始发票)(如提供电子发票的,需下载并填写《使用电子票据报销承诺书》);
3、费用明细清单 收原件(产前检查/住院分娩);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 收原件(报销产前检查费用/住院分娩费用);
5、参保人的银行账户 验原件(已办理金融社保卡,默认银行账户;如无,提供本人本市银行账户);
6、生育报销承诺书 收原件(无法通过数据共享或其他材料获取的证明材料,由本人填写承诺)。
如果是以丈夫生育保险报销的,还需提供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2、失业登记证明原件复印件
3、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报销流程
1、网上申报
参保人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点击“在线办理”—“待遇申领”,填写申请表后并打印申请表,准备材料,向就近的社保分局(区)或管理站(街道)窗口提出申请;
2、前往现场办理
申请人准备材料,向就近的社保分局(区)或管理站(街道)窗口提出申请(不用提前预约,到现场取号即可),现场会直接给出是否接受办理
3、领取结果
在15个工作日左右将会有结果出来,申请人可随时留意自己的银行账户是否有费用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