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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产假是多少天?符合的法规生育奖励延长多少天?社保网小编来看看。
广东产假新规:自9月29日起,符合的法律生育奖励从30日延长至80日,广东产假178天剖腹产208天。那么,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9月29日下午,广东省会审议通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修正案)》。根据确定,符合的法律生育奖励增加50天,由此产假增加到178天。
此外,与前日提交审议的修正案草案相比,最终通过的确定将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法规作出微调,确定七种情形可再生。
符合的法律生育奖励从30日延长至80日
原条法规法定,“符合的法律、法规法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加上98天顺产假后,广东省女职工产假最少为128天,剖腹产等难产的情况可增加30天,即158天。
新法规确定将女职工符合的法律、法规法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也就是说,顺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178天的产假,剖腹产可享受98天+80天奖励假+30天剖腹产假=208天的产假。此次修改中,陪产假没有作调整,仍为15天。
根据新规法定,不论胎次,只要是符合的法律、法规法定生育子女的产妇,均可享受80日的奖励假。在具体实施方面: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法规法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经休完的,不适用新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