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平稳衔接、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分步过渡的方式,用两年时间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4%过渡至16%。
二、具体安排
(一)2022年1月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调整至15%;
(二)2023年1月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调整至16%。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调整是全国统筹的重要环节,各级相关部门及人力资源社保、税务等部门,要提高相关站位,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周密安排部署,按照时间节点加快工作。
(二)加强沟通。各地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要建立由当局负责同志牵头,人力资源社保、税务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单位缴费比例调整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本方案要求及时调整单位缴费比例。省人力资源社保、税务等部门将加强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落到实处。